鸿威翡翠城丨什么是限制交易的房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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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交易房屋已抵押如何办理
(一)常见的房屋抵押
1.正常抵押
(1)卖方原来购买房屋时,通过办理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方式完成,且交易时贷款尚未结清。(2)卖方以要出售的房屋为债务或贷款提供担保,房屋交易时,债务未结清或担保未结束。上述情况通常办理了抵押登记,通过查看不动产权证书上的抵押登记公章能清晰识别。
2.多重抵押
卖方交易的房屋被设定了多个抵押权,可能有贷款机构的抵押、金融公司的抵押、担保公司的抵押甚至个人的抵押,要特别留意抵押的总金额,以及这些抵押是否办理了登记以及办理抵押登记的时间。
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,拍卖、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: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,按照抵押物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;登记时间相同的,按照债权比例清偿。
3.隐性抵押
这种抵押通常不办理抵押登记,不能直接识别,该类抵押通常基于不好公开的情形而产生,例如抵债等。债权方通常的做法是控制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,进而对该房屋的交易产生实质影响。在交易时,若卖方到场,但是不动产权证书被他人控制,卖方本人无话语权,应考虑是否存在隐性抵押。
(二)买卖已抵押房屋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
在房屋交易前,一定要查询房屋的权属,确认是否有抵押、抵押权人、抵押金额、是否为多重抵押、是否有隐性抵押等。
对于有抵押的房屋,买卖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,但是不解除抵押不能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(即过户)。
对于有抵押的房屋,需要卖方明确还清该房屋剩余贷款的具体时间,以及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的具体时间。
卖方解押所需的资金,可以是自筹,也可以是买方提供的首付款。对于买方提供首付款用于解押的,其首付款资金应专款专用或者担保支付。
若买方直接把钱给卖方,可能会面临两种风险:(1)卖方不止有一笔贷款,首付已交付,但房子的贷款仍未还清,陷入两难境地。(2)卖方挪用首付款:卖方并没有如约去办理解抵押手续,而是把钱用作他处,甚至会提出再给一笔房款去解抵押的无理要求。
对于已抵押房屋剩余贷款金额超过房屋成交价80%的,要特别防范交易风险,对于大额定金(超过10万元)以及首付款应进行资金监管。
(三)已抵押房屋签署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
(1)抵押权人为银行的,应具体到某银行某分行某支行,例如中国工商银行张家口分行桥西支行。
(2)抵押权人为个人的,应填写姓名与身份证号,且不能同时是买受人。
(3)通过公积金办理贷款的,抵押权人按照不动产登记证明记载的名称填写。
(4)抵押权人为担保公司的,应写担保公司全称。
二、交易房屋已出租如何办理
(一)已出租房屋签署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
依据《合同法》第230条:“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,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要通知承租人,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利。”对于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的,应提供书面的《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》。
经纪人应依据签署买卖合同时交易房屋的实际状况如实填写合同,如房屋已被出租,应选择“房屋已出租”,并在合同中另行约定租赁期限和租金、押金的处理方式。
在签署《房屋买卖合同》时,如房屋已出租,即使卖方承诺自行解除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即将到期,经纪人也不能在买卖合同中的“房屋出租状况”处选择“未出租”。
(二)买卖已出租房屋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
若承租人提供了书面的《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》,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了所有权变动,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,承租人有权依据原租赁合同继续居住该房屋,也就是常说的“买卖不破租赁”。
若出租人出卖已出租房屋,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,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,但无权否定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。
若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,购房买方要求在租赁合同届满前清退承租人,则需要与出卖人明确租赁期限、具体交房日期,以及租赁违约所产生的费用金额以及由买方还是卖方承担。
(三)签署《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》的规范性
交易房屋只有承租人的,由承租人签署《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》。
交易房屋有承租人和次承租人(转租后的承租人)的,承租人和次承租人均需签署《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》。
交易房屋有代理公司的,若代理公司为出租人的代理人,则代理公司无需签署《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》;若代理公司为承租人的,例如长租公寓,则代理公司也需签署《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》。
(四)不予支持承租人优先购买的情形
有下列情形之一,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:(1)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;(2)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,包括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的;(3)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,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;(4)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。
三、买方不介意被查封的房屋如何办理
房屋被查封或者被限制转让的,签署的《房屋买卖合同》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,因此,就算是买方不介意被查封的房屋,也不能协助买卖双方签署《房屋买卖合同》。
四、没有不动产权证书的交易房屋如何办理
(一)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
(1)违章违规建筑:①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房地产项目(小产权房);②未经立项批准或私自变更立项的项目;③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;④私自变更规划的项目;⑤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项目;⑥没有销售许可证无不动产权证的房屋;⑦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。(2)土地、房屋被有关部门司法查封的。(3)暂时无法取得不动产权证书。上述情形中(1)和(2)是不能上市的。
(二)暂时无法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的出售
暂时没有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,是因为流程、手续等原因而不是违法违规等原因暂时未能取得不动产权证的,是可以买卖的。
对于卖方不能提供不动产权证书的,有证明资料证明不动产权证书能按照预定时间办理完毕,可认定为可上市交易。
鸿威·翡翠城项目位于北京后花园美誉的张家口怀来县,属于京津冀一体化“环首都经济圈”,规划有京北生态城,承接北京高新产业,伴随2019年底京张高铁开通、2022年冬奥会举办,区域发展潜力巨大。新能源产业基地”多项定位扮演重要角色,在交通、教育、医疗、产业等方面将进一步借助北京资源,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。 京张高铁已实现全面通车,其中东花园北站距离翡翠城项目6公里,已实现社区班车与高铁站的接驳,15分钟即可到达沙河站,30分钟到达北京北站(西直门),真正实现项目到北京市区的半小时生活圈。 项目周边三十分钟车程内分布80多个A级旅游景区,享有万余亩原生态自然绿林,其中国家4A级以上景区多达20多个。包括国家5A级景区八达岭长城、八达岭野生动物园、以及康西草原、官厅湖水库湿地公园等,项目周边还有野鸭湖湿地公园、天漠影视基地、龙庆峡、玉度山、凤凰山等知名风景区等景区。翡翠城生态环境十分优越、依山傍水, 鸿威•翡翠城总体占地1674亩,共分六期开发,目前一期、2.1期已经交付入伙,在售的是项目2.2期产品。 项目2.2期总占地面积108293.53平米,建筑面积163876.76平米,容积率≤1.25,绿地率35%以上,车位比为1:1。2.2期产品由精装洋房,小高层,高层,叠拼与联排组成,住宅总套数1033套,面积从88平米到191平米,户型的空间设计给人更为舒适的居住体验,丰富的产品组合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,超低的容积率极大提高了业主居住的私密性与舒适性。
销售状态:在售
价格:住宅:7600元/㎡起(精装),叠拼13000元/㎡起 ,/联排16000元/㎡起
开盘时间:2019年10月19日
开盘楼栋:多层JD12\叠拼LB07、LB08\联排LA10、LA11、LA17
交房时间:毛坯2022年10月30日前
在(待)售楼栋:多层JD12\叠拼LB07、LB08\联排LA10、LA11、LA17
在(待)售楼栋详情:121-124㎡三居
多层为6层。小高层为11层。高层13/18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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