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要限制县城楼房高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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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安全隐患大。相比于大城市,小县城的高楼安全隐患更多,一旦发生火灾,救援难度就会很大。在消防配备上,小县城与大城市也有差距。
2、人群过于集中。人口过度集中会带来很多问题,比如,噪声污染、生活垃圾处置等,都会由于人口过度集中而带来很多社会问题。
3、管理跟不上。大城市的小区都有比较完善的物业管理手段,物业服务质量总体较高,反观小县城的高楼,这方面明显处于劣势,因为整体生活水平有限,别说物业收取较高管理费比较难了,就算收费低,也不一定能收上来,这就导致楼房建起来了,但是物业管理不达标。
4、拆迁难。楼房都是有寿命期的,到了使用年限后,势必要拆除重建。现在很多开发商之所以热衷拆迁建房,一个重要原因是拆迁的楼房都是老破小,比较容易拆,而且拆了之后可以盖高楼,利润空间大。
县城楼层限高有哪些规定?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公布的《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要求,限制县城居住建筑高度。县城居住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。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,6层及以下住宅占比应不低于75%。县城新建住宅较高不超过18层。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,应严格充分论证,并加强消防应急、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。
通知要求,控制县城建设密度和强度。县城建设应疏密有度、错落有致,既要防止盲目进行高密度高强度开发,又要防止“摊大饼”式无序蔓延。县城人口密度应控制在每平方公里0.6万至1万人,县城建成区的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应控制在0.6至0.8。
通知强调,严守县城建设安全底线。县城建设要坚持系统观念,统筹发展与安全,明确县城建设安全底线要求。县城新建建筑应选择在安全、适宜的地段进行建设,避开山洪、滑坡、泥石流等地质和自然灾害易发的区域,并做好防灾安全论证。此外,县城建设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,不挖山、不填湖,不破坏原有的山水环境,保持山水脉络和自然风貌。
400-156-0036 转 4294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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